程序文件之能力验证和比对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规范实验室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实验室间比对试验以及实验室内部组织的不同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方法之间进行的比对试验。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计划,并组织对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的结果进行分析。
3.2专业室主管负责按计划实施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
4工作程序
4.1制定能力验证或比对计划
4.1.1对适用的能力验证活动包括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与CNAS指定的机构开展测量审核活动等。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只要属于本中心检测能力范围的,由技术负责人按计划交由中心主任审批。安排有关检测人员参加。确保在每个认可周期,每个检测子领域至少参加一次能力验证。
4.1.2根据CNAS-RL02:2010《能力验证规则》规定,关注CNAS发布的最新《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清单、测量审核机构清单等,根据4.2.2中的要求,结合本中心检测能力范围情况,在有适合本中心检测能力范围的能力验证活动时,制定《能力验证活动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核,主任批准后实施。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至少考虑以下因素:认可范围覆盖的检测方法、人员的培训、知识、经验及其变动情况、内部质量的控制情况、检测的用途、检测技术的稳定性等。
4.1.3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活动,凡初次申请 CNAS实验室,每一个申请认可的子领域参加过一次能力验证活动且获得满意结果(申请认可之日前3年内参加能力验证有效)。子领域的划分和频次要求应满足CNAS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4.1.4技术负责人每年抽取部分检测项目与认证或认可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比对试验。本中心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制订,临时决定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应做临时计划。
4.1.5技术负责人每年抽取部分检测项目安排本中心内部进行不同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方法之间的比对试验。
4.1.6计划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实施
对于外部机构组织的比对和能力验证,专业室对本中心报送来的检测结果进行审核,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并将结果报告报送能力验证机构或进行评定、分析。
1)提交参加能力验证或比对申请表(计划书);
2)接到能力验证(比对)样品后,检查样品是否完好,回传样品接收确认函;
3)组织相关检测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实施检测;
4)根据提交能力验证或比对结果要求,按时提交检测结果。
4.3结果处理
4.3.1检测结束,由技术负责人对比对试验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检测室对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的结果进行分析,由专业室主管填写比对试验结果分析表。
4.3.2外部机构的比对,由专业室关注比对数据处理的进度,及时获得比对结论方面的信息。本中心组织的外部比对,应由相应的专业室对反馈回的数据结果按作业指导书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比对结果报告传送给参比实验室和本中心检测人员。
4.3.3比对结果采用适用的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按《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对比对试验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进行评定。
4.3.4当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的结果发生偏离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检测室及有关人员按《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查找原因,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合格。
4.3.5为验证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应重新参加能力验证(或暂无能力验证计划时可申请测量审核),直至获得满意结论。
4.4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的所有记录由资料员归档保存。
5相关文件
********-**-25-2018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09-2018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33-QR01 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记录
********-**33-QR02 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统计及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