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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每份结果报告准确、清晰、明确、客观,规范,符合标准、规范和客户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报告的使用、编制、审核、签发等活动。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

负责对报告存疑或异议的处理;

3.2检测员

负责报告的编制、校核人员负责校核,审核人员负责审核;

3.3授权签字人

负责其授权范围内报告的签发;

3.4专业室主管

负责报告的发放和副本(或拷贝)的存档,以及报告使用规范化的日常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

4.1检测报告的格式

检测报告封面应按统一格式,续页的表格由各检测室自行选定,以能方便、准确地表示检测结果为原则。报告中文字、符号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和符号,计量单位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对外使用时,比如:或销售/市场推广时采用正规格式,在内部使用时采用简化形式。

4.2报告的内容

4.2.1检测报告封面内容

a) 报告编号:

b) 报告名称:

c) 产品名称:              

d) 受检单位:              

e)生产单位:

f)委托名称:

g)检测类别 

4.2.2检测报告封面扉页内容

注意事项

a)报告无“检测中心”章无效。

b)报告不得部分复制。

c)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d)报告涂改无效。

e)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f)送样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4.2.3检测报告正文内容

a)标题

b)样品编号,接样日期(或现场抽样日期),测试日期。

样品编码规则见《样品管理程序》4.2.3“样品标识系统”。

c)报告内容超过一页的应有每页的唯一性标识(共    页  第    页)。

d)委托(受检)单位的名称或地址(如果适用)。产品生产厂家(如果明确)。

e)样品名称及型号规格或商标、等级等标识(如果明确)。

f)样品特性与状态,必要时应附照片或计算机打印图像(如果适用)。

g)检测依据。所采用的标准中文名称或代码或对采用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

h)检测结果应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测结果终结处注明“以下空白”字样。

i)涉及的抽样程序(如果适用)。

j)对待特殊检测条件(环境条件)的描述(如果适用)。

k)所出具的报告必须使用本中心的统一封面,封面设计由技术负责人统一制定。

l)主检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符合要求。

m)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有要求时,或不确定度影响到对结果符合性的判定时,报告中还需要包括不确定度的信息。

n)有分包项目时应注明,并附以分包检测报告。

4.3报告的审核

4.3.1报告由内审员对原始记录进行校核,主要内容;

a)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数据是否正确;

b)数据转换、计算方法及其结果是否正确,必要时应验算;

c)报告中的数据与原始记录中的数据是否一致。

4.3.2审核员对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原始记录、报告质量负责。审核的内容包括:

a)检测结论是否准确、合理、得当;

b)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c)检测报告的编制是否规范。

4.4报告的签发

4.4.1检测报告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划改涂改,发现错误应重打。

4.4.2报告由授权签字人进行签发。

4.5检测印章的使用

检测报告须经授权签字人签字后,方可加盖“检测专用章”,左上角加盖实验室认可标志章。

4.5.1“检测专用章”盖于每份检测报告正文第一页的结论部分,骑缝章盖在同一检测报告的所有报告页上。

4.6报告的发放及存档

4.6.1检测报告签发后交专业室主管通知顾客领取或寄发,发放时应登记、签收;并将副本存档。

4.6.2项目检测完成后,检测报告、原始数据记录作为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保存。

4.6.3检测报告文字版按本中心规定保存3年,电子版报告应以光盘形式长期保存。

4.6.4专业室主管每月至少一次对报告的规范化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发出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

4.6.5借阅、调阅、查验原始资料时须按本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4.7检测报告的更改

4.7.1对已发放后确需更改报告,由发现人填写《报告更改记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原编写人按规定程序重新编制。

4.7.2审核者对出现的差错,应与当事人协商认定后更改,意见不一致时,提交技术负责人裁定。

4.7.3报告发出后发现有错误,应使用更正报告的方法更正,更正报告不另行编号,可在报告编号后加标识号“(G)”;备注中说明“此报告为对××××××报告的更正报告”。

4.7.4更正报告的编写、审核、批准程序与上述4.1~4.2条相同。

4.7.5收回客户手中已发放的原报告,发放新更正的报告;收回旧版本报告连同副本,做“作废保留”标识,连同新报告副本一起存档。

4.8 对报告疑问的处置

4.8.1当发现诸如检测设备有缺陷或检测过程失控等危害情况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专业室主管和监督员,对所出具报告和报告修正件的正确性进行认真的校核。

4.8.2如发现存在隐患或对报告结果的正确性有怀疑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或报告的所有接收方。报告的修改和对可疑结果的处理同样应满足保密要求。

5相关文件

    *********-CX-03-2018   文件控制程序

    *********-CX-01-2018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6质量记录

    *********-CX35-QR01   报告发放登记表

    *********-CX35-QR02   报告更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