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方法选择与确认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本中心开展的检测活动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控制。
2范围
适用于检测活动的各直接环节的方法选用、制定和确认。
3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
负责检测方法的批准,负责对在用检测方法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3.2 专业室主管
负责检测方法的选用、制定和验证及不确定度分析。
4程序
4.1 方法的选择
4.1.1检测人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后,对照技术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1.2开展检测工作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如无国家标准的,可使用部门或地方标准。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
检测人员协助专业室主管检索最新标准、规程及其他技术规范,并按《文件控制程序》保证检测人员所用文件是最新有效版本。
4.1.3开展检测而客户未指定所用的检测方法时,按下述原则依次选择并通知客户:
a.使用满足客户需要的、适宜的国家制定的标准、规范;
b.如无国家标准时,尽可能采用已经由国际、区域、国家或地方正式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或者参照采用这些标准所规定的方法:
c.由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规定的,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上最新公布的方法。
d.当检测的技术指标多,需从多项技术规范中选用不同种类标准方法组合成新的方法时,则制定能够满足预期用途的,并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4.1.4检测前,应对所采用的方法进行审核确认,确保能够正确运用该方法,并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当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当认为客户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期时,应及时通知客户。
4.2方法的确认
4.2.1对于选用新版标准等技术规范开展的检测,报告签发人在签发证书或报告时,应将新旧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检测条件和过程进行对比,对开展检测的能力进行确认;
4.2.2对超过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标准方法,相应检测专业室主管负责收集确认过程中的相关验证记录(也可是不同阶段的记录),技术负责人组织熟悉相关领域的资深技术人员(如有必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对确认结果进行评审,制定方法验证,确认其是否能适应预期的用途和客户的需求,评审人员在《检测方法确认评审表》评审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方法的核查确认可采用以下方式:
a.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核。
b.与其他方法所得结果进行比较。
c.与同类实验室进行比对。
d.对影响测量结果的因素作系统评审。
e.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定。
4.2.3技术负责人根据评审结果,对检测方法是否适合于预期用途进行最终确认,并在评审表中“确认有效性声明”一栏中签署声明。
4.2.4本中心自编或外购的用于检测的软件,相关检测室应制定方法验证,确认其是否能适应预期的用途和客户的需求的基础上,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复评审,审核签字后,报中心主任批准,按《文件控制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2.5方法的核查确认应考虑抽样、处置、运输过程,并记录所获得的结果、使用的确认程序以及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声明。
4.3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详见《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4.4相关记录交资料员归档保存。
5相关文件
**********-**-03-2018 文件控制程序
**********-**-23-2018 检测工作控制和监督程序
**********-**-24-2018 新项目评审程序
**********-**-25-2018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6质量记录
**********-**21-QR01 现行有效标准一览表
**********-**21-QR02 检测方法确认评审表